Commania M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四)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22 11:31:34
老子(公元前580 - 公元前500)延续了名家对“名”的讨论,继续讨论“超乎形象之外”,即“形而上”的存在。形而上的事物有些可以命名(如共相),有些无法命名;而无法命名的必定是形而上的。道家所说的“道”和“德”就属于这一类概念。 “道”是万物的由来,“德”则是万物本性的依据。“德”的含义是“能力”或“品德”,是万物本有的品质,也可以解释为在人论关系中的德行。
道家思想中区别“有名”和“无名”。天地万物都是可以赋予名字的,因此老子说“始制有名”。“道”是无从命名的,而万物之名又是由道而来,所以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作为万物本源,无从命名,所以无法用语言表达它;但我们又想表达它,所以称它为“道”。但实际上,“道”不是一个名字,与我们称一张桌子为“桌子”不同。这个名字只是一个指称,用中国哲学惯用的词语,称它是“无名之名”,这就是《老子》开头所说的“名可名,非常名”的原因。道实际上是万物的由来,不是万物之一。
任何事物,自一开始出现就是一个存在物。万有便是由此而来。万有意味着首先必须有存在。这里的“首先”是指逻辑上的先后,因此万有必须先有“有”,也即老子所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含义。不过这里老子并非说的是从前有一个“无”的时期,然后从“无”中跳出“有”,而是说因为“道”是不可名状的,是“非有”,即“无”;正是因为“非有”的存在,才能出现“有”和“万有”。
老子的学说以“太一”和“无有为常”作为主旨。道称为“太一”。万物都是变动不居的,但决定万物变动的法则却是不变的。在主宰事物变化的法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物极必反”,及“反者道之动”。老子把左右事物变化法则称为“常”。老子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胜不殆”。与此相反,“不知常,妄作凶”。老子认为一个人想要成就某件事,就要把自己放在成就事情的对面;如果他想保持任何事情,就要承认在事情之中已经有了它自身的对立面。
在为人处世方面,老子强调的首要点是不自是,不自恃;然后是不求全。道家最关心的问题是人生在世,怎样才能求全避祸?温和,谦虚,知足,是老子的回答。 按照“无为”的理论,人的活动应限于“必要和顺乎自然”的范围。人行事为人,要力求平易朴实。“朴”是老子和道家的一个重要思想。老子蔑视儒家道德所主张 的仁义,认为那是由于人对万物的由来和万物的本性疏离而造成的。人失去了原有的“德”,乃是因为欲望太多,知识太多。因而老子强调清心寡欲和弃智。
在政治理论上,道家和儒家相同的一点是认为理想王国里,国家首脑应是圣人。但儒家认为圣人治国应当为大众做事情;而道家认为圣人治国,不应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除过去本不应做的事情,以至“无为”。
道家的第三个阶段:庄子
庄周(公元前369 – 公元前286)是早期道家中最伟大的一位思想家。他和孟子同时,和名家的惠施是好朋友,一生过着隐士的生活。
《庄子》的第一篇《逍遥游》里阐述了不同层次的快乐。自由发展本性,可以带来相对的快乐;但要达到“至乐”,必须对事物本性有更高的了解。为达到快乐,第一步便是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为此人要能自由发挥天赋的才能。人的天赋和才能便是他的“德”,而德则直接来自“道”。顺乎天然,是一切快乐和善良之所由来;而服从于人为则是痛苦和邪恶的由来。
由此推及社会,庄子认为一切体制,政府,法律和道德所求达到的便是强求一律和压制差异;而这样强求一律的人,其动机或许可敬,但结果适得其反。因此庄子强烈反对政府运用其机构实行统治。最好的治理办法是无为而治。庄子和老子都主张“无为而治”,但所持的理由却不完全相同:老子着眼在“反者道之动”,认为统治者如果一心加强统治,就越是达不到所想达到的结果;而庄子则强调天然和人为的不同,统治者越是靠人为的手段来统治,悲惨和不幸就越多。
一个人如果能够自由充分的发挥天赋的才能,便会感到快乐。但这只是相对的快乐,因为人会受到老,病,死等的阻力。庄子认为如果人对事物的本性有一个正确的洞察,对这些阻力的恐惧和忧虑就可以消除。不仅如此,感情也可以通过理性和理解去化解。圣人洞察事物本性,因而不为感情所扰,以致失去心灵的宁静。而当他的生命独立于外界事物,他的心灵快乐不受外界所左右,他可以说是达到了“至乐”。
球是圆的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22 11:02:45

凯尔特人队赢了,最后在家门口以39分的绝对优势赢了湖人队。我们输了,周一得做糕点给大家吃。决赛前M小姐硬是拉着我和薰衣草小姐与少麻烦先生以及勺子小姐进行豪赌。那个时候我连湖人队在哪儿都不知道,压根儿犯不着用请大家吃糕点为代价压赌。不过少麻烦先生是地地道道的波士顿本土人士,勺子小姐一家和波士顿颇有渊源;而M小姐来自亚利桑那州,薰衣草小姐来自德克萨斯州,而我则来自更西边儿的东方,所以把赌压在来自西部的湖人队也说得过去。
橙衣军团输了。小组赛里那股所向披靡的气势都几乎让人觉得冠军非他莫属了。居然被俄罗斯灭了,而且还那么丢脸的1:3。从前踢球的时候,我的私人球衣一直是荷兰队的3号,小弟专门寄给我的。那时候的荷兰三剑客还是颇让人景仰的。PaulQ先生却很高兴,作为意大利的忠实球迷,能在蓝色军团前进的道路上铲除一个劲敌,他当然笑得很开心咯。不过明天的结果怎么样,谁知道?足球是圆的。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三)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17 11:06:05
孟子(公元前371 - 公元前289)生活在战国时期。他的思想代表了儒家思想中理想主义的一派。
孔子十分重视“仁”,并严格区分“义”和“利”,强调“推己及人”,但他并未充分阐述人何以应当这样做。孟子发展出“人性本善说“来回答这个问题。他主张人性善,但并不认为人人生下来便是一位圣人。他认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四端“如加以充分发展便会成长为孔子强调的”四德“。
尽管儒家主张仁义,但与墨家的兼爱还是有区别的:墨家认为爱没有等级差别;而儒家则认为爱是有等级,有差别的。除此之外,儒墨两家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分歧:儒家认为人顺其本性,就自然发展出仁的品德;而墨家则认为,兼爱是要靠外力加之于人的。
在国家的起源问题上,儒墨两家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墨家认为国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有用;儒家则认为国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应当存在。社会和国家的起源要追溯到社会中人伦关系的存在;国家是一种道德体制,因此国家的领袖也应当是社会的道德领袖。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圣王之道”的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孟子的思想中存在着神秘主义的成分,比如孟子所讲的”浩然之气“。他没有直接给出其含义,而指出通过”明道“和”积义”,“浩然之气”就自然而然地生成了;而一旦勉强,浩然之气就消失。孟子认为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身上培养浩然之气,因而“人皆可以为尧舜”。
名家
先秦称“名家”为“辩者”,因为名家的人物善于关于“名”和“实”的辩论。名家思想主张的实质是只讲“名”,而切断“名”与“实”的联系。两个代表人物分别代表的名家的两种不同倾向:惠施强调现实的相对性,公孙龙则强调名的绝对性。
惠施的思想有十点,最主要的一点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大小是相对的,通过“无外”和“无內”的方向定义“至大”和“至小”,就有了绝对的,不可更改的概念了。其它思想如“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分别论述了大小,高低,异同,时间等的相对性。
名家另一位重要人物公孙龙以他著名的”白马非马“的论点而闻名于世。这实际上是”共相”的观点。在对他上述观点的论证中,公孙龙强调“马”的共相和“白马”的共相不同。所有的马都具有马的共相,但其中不包含颜色,因此白马非马。
名家的哲学解析名实,在中国哲学思想中揭示出一个形象之外的世界。“形象之内”是“实”,指一类形象的属性;“形象之外”是人们经验对象之外的东西。然而真正把名家所揭示的形象之外的世界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的乃是道家。道家反对名家,但真正继承名家的却是道家。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二)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16 08:11:38
孔子(公元前551年 - 公元前479年)是中国的第一位私人教师。然而《诗》,《书》,《礼》,《乐》,《易》,以及《春秋》并非孔子所著,所编,或所评注。六书在孔子之前就存在了,孔子不过继承了而已。当然,孔子在传授经书的时候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见解,这是他与其同时的其他儒生不同的地方,也使得他成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
孔子对人与社会的观点首推“正名”,即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应当与它们的名字的本来含义一致。在社会关系中,一个名字包含有它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如君臣父子,在社会里各有各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有其名,就应当完成其责任和义务。
对于个人的品德,孔子强调仁和义,尤其是仁。“义”是一种观念形式的规范,一种绝对的道德律,儒家认为与“利”截然相反。“仁”是爱人,一个人必须对别人存有仁爱之心才能完成他的社会责任。仁的实践也包含着为人着想,由“忠恕之道”来完成。“己之所欲,施之于人”是忠仁的积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后世的儒家把忠恕之道也称为“絜矩之道”,即以自己作为尺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个人按“忠”“恕”行事为人,也就是对“仁”的实践。这种实践引导人去完成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就包含了“义”的品质。所以“忠”和“恕”乃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头,也是它的完成。
儒家从“义”又发展出”为而无所求“的思想,即人做自己所当做的,因为这是道德本身的要求,而不是由于道德要求之外的任何考虑。这继而发展为孔子“知命”的人生态度,也即个人对外在的成败利钝在所不计。在孔子看来,“知命”是为做君子的一个重要条件:人一旦遵行了自己的义务,这义务便在道德上完成了,而不是在于从外表上看,它是否成功或失败。
孔子强调仁义道德,但并不代表他只知道道德价值,而不知还有超越道德的价值。从其“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以及“天之将表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于斯文也;天之未表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等言论看来,后期的孔子确实意识到了比道德更高的价值。
墨子:孔子的第一位反对者
墨子(公元前479年 - 公元前381年)是孔子之后的一位主要哲学家,其名声与思想影响在当时与孔子不相上下,然而两人的主张却南辕北辙。孔子对古代文明的态度是加以理性化,合理化;而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持批判态度。孔子是一位文雅有修养的君子,而墨子则是一名充满战斗精神的布道家。
墨家主要来自周朝后期统治权利解体时产生的“侠”或“游侠”。起初他们依附于贵族,属于社会上层;后来则更多来自下层阶级。在他们眼里,典制礼乐都是奢侈的繁文缛节,没有丝毫用处。所以墨家哲学的内容主要是对传统典制和对它加以粉饰的孔子和儒家的批判以及对游侠道德的辩护。墨子对儒家的批评有四点:(1)儒者不相信天或鬼,结果是“天鬼不悦”;(2)儒家坚持厚葬,浪费了民众的财富精力;(3)儒家“盛为声乐以愚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4)儒家主张
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
“兼爱”是墨子哲学的中心思想,这一点与孔子的中心思想“仁义”有所不同。它是墨子所由出身的游侠们的职业道德的自然延伸。墨子以衡量是非的“三表”(即三项准则)作为论证“兼爱”的主要原则:第一,人做事是否根据天和神灵的意志,和古代圣王的事业一致;第二,所作的事应当是百姓能够耳闻目睹,加以验证的事;第三,由政府付诸实施,看是否对国家,百姓有利。
墨子从功利角度来劝说世人彼此相爱:世界的利益包含了每个人的利益,为世界谋利益就是为自己谋利益。“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比从而恶之;害人者,人比从而害之”。除此之外,墨子还采用一些宗教和政治的教诲来劝说。
按照墨子的理论,国家的性质,必是极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力必是绝对化的:因为国家的产生就是为了制止人们由各是其事而产生的混乱。
道家的第一个阶段:杨朱
杨朱的生活时间大致在墨子和孟子之间。他的思想是道家的第一个阶段。杨朱的基本思想是“人人为自己”和“轻物重生”。前者为“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后者则为“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其思想对后来的老子庄子的思想都有直接的影响。
先秦道家思想总共有三个阶段:以杨朱为代表的第一阶段,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保全生命,避免损害生命。为达此目的,杨朱的做法是“逃避”:逃离社会,遁迹山林。《老子》书中大部分代表的是第二阶段,主要试图显示宇宙万物变化的法则。到《庄子》,书中大部分则是第三个阶段,已经有了“齐万物,一死生”的思想,也即从一个更高的观点来看一己与外界,生与死。从这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就可以超越自己以外的世界,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逃避”。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一)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13 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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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的精神和背景
作者认为哲学是对人生的系统反思。有关人生的学说,宇宙的学说,以及有关知识的学说由此产生。而宗教(尤其是大的宗教)是某种哲学加上一定的上层建筑,包括迷信,教义,礼仪和体制。中国人历来不像其他民族那样重视宗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不追求超越伦理道德的价值。正是因为中国的传统哲学中包含了超越现实世界,超越伦理道德的价值,因而宗教对历来的中国人没有那么多存在的必要。根据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即对客观事物的信息),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而与此相反,宗教倒是提供了关于实际的正面信息,这也是宗教与科学出现冲突,随着科学的进步,宗教一再被削弱的原因。正因如此,作者预测宗教将会被哲学取代。
纵观中国哲学历史,有一主流贯穿其中,就是追寻人如何“成圣”的问题。成圣的最高成就就是个人与宇宙合而为一。但这并不一定要人抛弃社会,否定人生。事实上“内圣外王”更符合这个要求:既出世又入世。
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以农业为基础。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一切社会,经济思想以致政府的政策措施都是以土地的分配和利用为中心。所以中国传统哲学家,即使像道家和儒家这样思想主张如两级那样背反的两派,都主要反映了农民的思想。比如,两家共同的一种理论思想是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有一种趋向,朝反方向的另一极端移动;这无疑受到太阳月亮运行和四季嬗变的启发。
而道家和儒家的不同,来自于他们对农民生活中的不同方面加以理论化。道家把自然和人为严格区分,认为自然让人快乐,人为让人痛苦。这是对自然的理想化。而土地对农民的地域局限形成了家族制度,儒家思想就是对家族制度的理性化,强调个人的社会责任。儒家“游方之内”,比较入世;道家“游方之外”,比较出世。二者相反相成,使得中国人在入世和出世之间得到较好的平衡。
然而农民的眼界也决定了中国哲学的方法论的局限性。中国传统哲学家把直接认知的东西看作哲学思维的出发点。这使得认识论在中国哲学中从未得到发展。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除了佛学(而且还是源自印度),中国哲学家们从来不把自己眼前的这张桌子是真实还是幻觉的问题认真对待。
与此恰恰相反,古希腊的哲学家们来自海洋国家,反映了商人的思维,以及城邦制度。城邦社会里难以形成专制独裁,因为在同一等级的城镇居民中,难以找出理由论证谁比谁更重要,应当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而在一个家邦社会里,社会组织是按人生来的地位等级式地形成的:在一个家庭里,父亲的权威天然地高于儿子的权威。
诸子的由来
公元前五世纪到公元前三世纪末,是中国历史上的“诸子百家”的时代。后来的史学家试图对“百家”进行分类。
第一个进行这种尝试的是司马谈,司马迁的父亲。他把“百家”分为六家: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以及道家。
第二位试图对”百家“进行分类的是历史学家刘歆。他把诸子百家分为十类:除了司马谈所列的六家之外,还包含纵横家(即外交家),杂家(不拘于一家之言的折衷派),农家和小说家(不如其他九类重要)。他系统追溯了各家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他认为周朝前期,吏与师不分,担任教师的都是政府的官吏,没有任何私人教师。周朝礼崩乐坏之后,官吏散落民间,以私人身份招收学生,传播知识。在教师与官吏分化的过程中,兴起了诸子百家。
作者对此提出了修正,得到的结论是:
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
墨家者流,盖出于游侠之士;
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
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
发家者流,盖出于法术之士。
别人的话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6-13 07:28:12
by Richard A. Posner
When you can measure what you are speaking about and express in numbers you know something about it; but when you cannot measure it, when you cannot express it in numbers, your knowledge is of a meagre and unsatisfacotry kind.
by William Thomson
中国哲学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苏格拉底,因为他把伦理,哲学,反思和知识都融合在一起了。就哲学家来说,知识和品德是不可 分的,哲学要求信奉它的人以生命去实践这个哲学,哲学家只是载道的人而已,按照所信奉的哲学信念去生活,乃是他的哲学的一部分。哲学家终身坚持不懈地操练 自己,生活在哲学体验之中,超越了自私和自我中心,以求与天合一。十分清楚,这种心灵的操练一刻也不能停止,因为一旦停止,自我就会抬头,内心的宇宙意识 就将丧失。因此,从认识角度说,哲学家永远处于追求之中;从实践角度说,他永远在行动或将要行动。这些都是不可分割的。在哲学家身上就体现着“哲学家”这个字本来含有的智慧和爱的综 合。他像苏格拉底一样,不是按上下班时间来考虑哲学问题的;他也不是尘封的,陈腐的哲学家,把自己关在书斋里,坐在椅子中,而置身于人生的边缘。对他来 说,哲学不是仅供人们去认识的一套思维模式,而是哲学家自己据以行动的内在规范;甚至可以说,一个哲学家的生平,只要看他的哲学思想便可以了然了。
by 金岳霖
Notes on Richard A. Posner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5-30 08:03:07

Richard Allen Posner的学术法律生涯遵循着美国最顶尖的精英分子惯常的一条道路:1959年他以最优秀毕业生的称号从耶鲁大学本科毕业;1962年他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哈佛法学院毕业;之后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William J. Brennan的法律助手;1981年被里根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审判庭(芝加哥)法官;同时他还担任着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讲座主持人的职位;他拥有40多本专著,被认为是在世的最重要的法学家之一。
关于Posner最有概括性的描述是一句玩笑话:“谣言说,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
在所有关于Posner的评论中,有一段尤其发人深思:
“也许是――但显然不是――因为作了法官,波斯纳是一位务实得近于冷酷的人,与那些高唱人文精神的浪漫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学者似乎形成强烈反差。但是在 一次午饭间,波斯纳告知了知名女学者努斯鲍姆一个发现:其实,他波斯纳自己是一位浪漫者,而努斯鲍姆等所谓的浪漫者其实是功利主义者。为什么?波斯纳以功利主义世 界观闻名,努斯鲍姆甚至称波氏是狄更斯小说《艰难时世》中把一切关系都货币化的葛擂硬。波斯纳的发现在于,努斯鲍姆同其他许多浪漫主义的道德哲学家一样, 从本质上认为 “人应当幸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而波斯纳本人,如同尼采,认为生活的一切都是挣扎和痛苦,并不存在什么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因此对于一个人来说,只 有英雄的和创造性的成就才重要。是的,波斯纳是这样一个尼采式的浪漫主义者,视人生为一个不断创造和突破自己过程,要在人生的苦役和虚无中创造意义;相 反,那么认为人生仅仅是不受限制地满足自己情感、希望、意欲的浪漫主义者在这个意义上恰恰是最务实的人。难道一定要到一个叫“前面”的地方去(《过客》) 的鲁迅不是比“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再别康桥》)的徐志摩更具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吗?!”(摘自MBA智库百科)
这样一位勤奋的务实主义者,下次要是遇到他,我一定会跟他讲: I'm a huge huge fan of your work...
Richard A. Posner: Public Intellectuals - A study of decline (理查德.波斯纳: 公众知识分子 - 衰落之研究)
Commania 发表于 2008-05-29 11:28:27
理查德。波斯纳: 公众知识分子 - 衰落之研究
公众知识分子(Public Intellectual)历来是社会公共空间中备受关注的一群人。历代和当代公众知识分子中可以列出诸多闪亮的名字:Adam Smith, Max Weber, George Orwell, Marshall McLuhan, Susan Sontag, Rachel Carson。。。然而从这样多的各种各样的公众知识分子活动当中概括出公共知识分子的概念并不容易。Richard A. Posner的这本《Public Intellectuals - A study of decline》(《公众知识分子 - 衰落之研究》)算得上第一本系统分析当代美国公众知识分子的著作。
Posner是美国联邦第七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也是众多法学著作的作者,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他名列100位媒体影响力最大的美国公众知识分子之中。1998年的克林顿弹劾案以及1999年微软反安全(anti-trust)案中,社会知识分子的反映引发了他对“公众知识分子”这个群体的关注和思考。面对这样一个话题,Posner并没有持乐观态度。他不是第一个对当代美国公众知识分子现状提出质疑的人。在此书中Posner就鲜明地提出美国当代公众知识分子"more public, less
intellectual"的观点。
Posner不愧是法律出身,逻辑严谨,言辞锋利。书中一开始他就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定义了“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也即是:那些针对受教育的大众,对政治或意识形态的问题进行写作或发表言论的人(A public intellectual is an individual who writes or speaks on issues of political or ideological moment, employing ideas but addressing a general, educated public).为了区分Public intellectual和其他种类的"knowledge worker",Posner把前者分成了这样几类:
self-popularizing, own-field policy proposing, real-time commentary, prophetic commentary, Jeremiad, general social criticism, specific social criticism, social reform, politically inflected literacy criticism, political satire, 以及expert testimony。
Posner拨开公众知识分子的光环,用市场经济下的供求关系来讨论,他指出"public intellectuality is a celebrity phenomenon, the nasent economic analysis of fame and reputation is pertinent"(公众知识分子化是一种名人现象,和名望和声誉的前期经济分析相关)。公众知识分子工作的直接需求者是众多杂志报刊编辑,图书发行商,寻找可以引用的评论(quotable commentary)的记者,寻找毕业典礼演讲者的大学,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的制片人等。媒体对公众知识分子的需求来自于受教育的普通大众对智力信息的渴求;然而在突发事件,特殊事务以及学术应用上,专业记者可能达不到能够阐释的高度,于是社会对公众知识分子工作的需要由此产生。而在供应的一方,几个因素阻碍了很多学者成为公众知识分子:一个是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从事公众知识分子的工作会占用掉很多教书,学术研究,咨询,以及自己的娱乐时间;另一个是如果自己的公开评论不够完整合理的话,会有沦为大家笑谈的危险;另外,被学术同行所不屑的可能性也会存在。
虽然有着这些因素存在,很多的学者仍然跳出学术圈担负起公众知识分子的职责。事实上,有迹象表明,如果没有成为公众知识分子的可能性,学术圈的吸引力会小很多。将在世的公众知识分子和已经过世的公众知识分子相比,独立知识分子的比例降低,更多的是同时在各大学或智囊团(think tank)里任职的学者。这个趋势没有让Posner感到乐观,事实上,Posner指出,现代大学的诞生诚然给知识的创造和传播带来了巨大的福音,然而专业的细化也带来了负面的问题。随着劳动分化(division of labor)的加剧,劳动任务被拆分为越来越小的部份以便使学得更快,更专注,从而产生更大的效率。而现代大学正是提供了智力劳动上的分工。于是知识(knowledge)被分成了学科(discipline),学科分成了领域(field),领域分成了更小的领域(sub-field)。知识的深度以广度减少为代价。所以,一旦学者跳出自己那么一小块领域,他的知识会受到局限。而从市场需求看来,充当着公众知识分子的学者往往需要对比自己本专业更广的领域发表评论;因此,他们的见解(甚至知识)难免会偏颇,甚至不正确。同时,现代大学研究很突出的一个特征是要求原创性(originality)。然而原创性和关于政治或社会观点实用性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市场往往强调观点的极端性(也即是越极端的观点往往越有市场),这与学术环境下追求的准确与客观相悖。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媒体缺乏像学术界那样严格的过滤(unfilted media),于是乎,很多存在着各种各样问题的公众知识观点泛滥于世。
问题固然是提出来了,身为大法官的Posner更在乎解决问题的方案。他的解决方案看上去颇为简单,简而言之就是加强群众监督。Posner建议那些充当公众知识分子角色的学者们把自己在非学术圈内发表的言论著述公开到网络上去,以获得大家的监督。至于是不是个有效的方法,还得拭目以待。
Posner是一位话锋尖锐,得理不饶人的学者。他在书中用大段大段的篇幅批评一些知名公众知识分子的工作。这让人不禁联想,如果这样一本书写在历来“文人相轻”的中国,将会引发怎样的一场口水战啊。。。
【目录】
Preface, 2003
Introduction
Part One: General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
1. Setting the Stage
2. The Market for Public Intellectuals
3. Care and Insight
4. Prediction and Influence
5. More Public, Less Intellectual
Part Two: Genre Studies
6. The Literary Critic as Public Intellectual
7. Political Satire
8. The Jeremiah School
9. The Public Philosopher
10. The Public Intellectual and the Law
Conclusion: Improving the Market
注:作者的逻辑主线位于第1,2,5章以及最后简短的结论。如果没有时间或兴趣的话,举例论证的第2,3,4,6,7,8,9,10章均可略过。